各二级学院:
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鼓励学生个性发展,让学生有机会根据自己的学习潜能和专长重新选择专业,根据《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宁波幼专〔2019〕3号),现启动我校2022学年转专业工作,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面向对象
2022级全日制在校学生。
二、转专业名额
各专业可接受转专业学生名额见附件1。
三、申请条件
(一)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以申请转专业:
1.学生确有兴趣和专长,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;
2.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,经学校指定医院证明,确实不适宜原专业学习,但尚能在拟转入专业学习者;
3.因原专业无后续年级的符合申请复学条件和作留级学籍处理的学生;
4.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,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,学校给予优先考虑;
5.以提前招生考试、单独考试和免试入学形式考入本校的,仅允许转入招收同类生源的专业。
(二)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予转专业:
1.正在休学、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;
2.应予退学的学生;
3.从外校转入的学生;
4.低于申请转入专业当年高考录取最低分数线的学生;
5.跨类型(艺术类、普通类、单独招生类)之间的,单独招生各专业大类之间的;
四、转专业程序
1.学生申请。2023年2月18日前,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审批表。
2.学院审核。2023年2月20日前,各二级学院接受所属专业学生转出申请,审核其转出资格,经签署意见后,将转专业审批表送交拟转入学院。同时汇总所在学院学生转出申请情况,填写转专业汇总表(附件3),并将电子汇总表报送教务处。
3.学院考核。2023年2月24日前,转入学院制定好选拔实施细则,对拟转入本学院相关专业学生进行考核,经签署意见后,报学校教务处审核。
4.学校审核。2023年2月27日前,教务处对转入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审核,汇总拟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。
5.学校审批。2023年3月初,经分管领导批准后,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。拟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,公示期三天。若公示无异议,下发转专业文件。
五、其他
学生因转专业前后修读课程差异较大往往会面临更大的学习压力,故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告知学生须严肃、慎重选择转专业。对转专业学生,各二级学院积极探索和创新培养办法,因材施教,确保质量。
教务处
2023年2月13日